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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办事指南
一、办理部门:综合业务科
二、办理职责 :依法对襄阳区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备案和管理。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二)《湖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136号);
四、办理范围
在襄阳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单位所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五、办理条件
(一)企业已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
(二)企业产品标准不得与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
(三)企业产品标准不得与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条款相抵触;
(四)企业制定发布的企业产品标准符合GB/T1.1、GB/T1.2的有关规定;
六、需提供的资料
(一)工商注册登记证书;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及标准文本各一式3份;
(四) 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 ;
(五)审定会纪要或函审结论(附名单);
(六)意见汇总处理表;
(七)验证资料(检测报告);
(八)引用标准文本1套(备案后退还企业)。
七、办理程序
(一)受理部门
企业产品标准报区质监局综合业务科受理、备案”。
(二)填写表格
申请备案的企业在受理部门领取并填写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 。
(三)标准查新
申请备案的企业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及标准文本到业务科对产品标准中的引用标准进行查新。
(四)备案
办理人员对符合规定的企业产品标准应予以备案、登记、赋予备案号,并在备案登记表中签名。办理备案部门留备案登记表和标准文本等全套资料 1份存档。办理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产品标准可向企业提出指导意见,并退回企业修改后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八、办理时限
备案部门应在企业资料准备齐全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如发现备案标准不符合有关规定,则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资料退回企业修改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九、有效期限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有效期为3年,逾期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十、联系电话: 0710-2814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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