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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办事指南
一、办理部门:襄樊市襄阳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
二、办理职责:受理强检计量器具的申请及检定工作。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四、办理范围:
全区使用下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
(一)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二)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
(三)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使用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将其使用的强检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二)受理:计量技术机构受理强制检定申请后按程序安排计量器具检定。
(三)检定: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进行检定。
(四)取证:检定合格,出具检定合格证书;检定不合格,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
六、办理时限: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定工作。
七、办理结果: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合格,出具检定合格证书;检定不合格,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
八、检测收费标准:均按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文件规定向企业收取。
九、联系方式: 0710-2826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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