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月饼质量进行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   [2008-8-15]       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1号)   [2008-4-3]       襄阳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关于加强食品生产经   [2007-11-7]       襄阳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2007-8-31]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   [2007-7-23]       "您好!欢迎您光临襄阳质监网!   [2007-5-15]      
 
标准化办事指南
质量管理办事指南
计量管理办事指南
特种设备办事指南
打假与投诉举报办事指南
企业开业审查办事指南
※ 行风举报
电话:2828315
信箱:xyzjj12365@163.com

※ 质量监督投诉举报
电话:12365
信箱:xyzjj12365@163.com
  首 页 >>> 办事指南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审批工作程序

工作依据
1.1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
1.2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劳安字[1991]8号)
1.3 《湖北省电梯安装、修理人员培训、考核发证管理办法》(鄂劳安[1994]51号)
范围
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的作业人员。
申请要求
3.1 从事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的作业人员由所在单位向襄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提出考核申请。
3.2 持证人员必须在资格证有效期满前向原发证的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复试申请。
申请受理
4.1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作业人员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作业人员资格证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市安全监察机构审查。
4.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4.2.1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2.2 具备从事行种设备作业有关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懂得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考核
5.1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复试工作由省级培训考核机构负责。
5.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规则另行制定。
发证
6.1 经考核合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由襄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经考核合格者其发证时限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6.2 取得资格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监督要求
7.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7.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
7.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视其情节可给予批评教育、扣留或吊销其资格证。造成严重后果者,按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理。

 

 

 
 

襄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版权所有 地址:襄樊市襄阳区汉津路34号 技术支持:支点英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2828315 2833315 举报电话:12365 E-mail:xyzjj12365@163.com 鄂ICP备07006571号
本站累计 人访问